法定核數

  1.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香港有限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須由持有香港會計師公會頒發的執業證書的香港執業會計師審核。
  2. 稅務局亦規定香港有限公司須將其利得稅報稅表連同經審核財務報表一併提交作稅務評估。
  3.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 (第622章),香港有限公司應於成立日期起計18個月內舉行股東周年大會(「股東周年大會」);隨後的年度股東大會應每隔一個年度舉行一次,每次股東大會之間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5個月。董事必須編制其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並在股東周年大會上提交。
  4. 某些金融機構(例如銀行)可要求香港有限公司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以批准申請貸款。

本所提供符合上述目的的法定審計核數服務。

 

專項核數

對以下領域的財務報表進行專項核數:

  1. 審核政府資助的項目
  2. 審核獨資或合夥業務的財務報表
  3. 審核學校,慈善組織或業主立案法團的財務報表
  4. 內部監控評估
  5. 盡職審查
  6. 客戶要求的其他專項核數